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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正性承诺

来源:本站|日期: 2014-01-13|浏览:0|字体:T T T|打印本页

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

公正性以及诚实性承诺和声明

为确保本中心/本所检测工作的第三方公正地位,作出以下声明并郑重承诺:

1. 中心的全体员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中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独立开展各项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防止商业贿赂。在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时,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确保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合法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对所有委托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一律提供同等的优质服务。

2. 本中心/本所对检测结果和卫生学评价结论负责,坚持以客观实验数据为唯一依据,坚持标准为原则。如在工作中发现违反科学、妨碍公正乃至违纪行为,本中心/本所将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并及时向有关方面作出反馈。

3. 本中心/本所及其人员对其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一旦泄密,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 为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本中心/本所及其人员不得与其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得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得从事可能影响本中心/本所公正性的产品研发、技术咨询和营销等活动;为客户递交的技术资料保守秘密。

5. 本中心/本所工作人员不准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于本中心/本所公正形象的活动。在检测报告正式发出前,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结果透露给受检单位。

6. 本中心/本所以签订承诺书的方式确保不录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7. 最高管理者承诺:履行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保证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

8. 当从事与中心承担的检验检测项目相关的研究、开发和设计时,应识别潜在利益冲突,明确授权职责,保持独立和公正。

9.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并给客户(受检方)造成损失的,本中心/本所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